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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st:basic:convert_bond [2024/11/13 03:29] zhwiki [信用评级及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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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 ||
- | 下修是公司的权利,而非必需的义务,因此并非达到上述条件就一定会下修转股价格。 | + | 上述条款一般简写为:15/30,80%(或90%)。下修是公司的权利,而非必需的义务,因此并非达到上述条件就一定会下修转股价格。 |
如果其他公司在可转债发行公告里并没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这一表述,那么今后如果要下修转股价格,则可以突破公司净资产的限制。 | 如果其他公司在可转债发行公告里并没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这一表述,那么今后如果要下修转股价格,则可以突破公司净资产的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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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 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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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赎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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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赎回分两个完全不同的类别:一是到期赎回;二是有条件赎回,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强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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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的110%(含最后一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 ||
+ | 未转股的可转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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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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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司普通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 ||
+ |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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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赎的第一条款简写为:15/30,130%。在可转债的历史上,绝大部分的可转债都成功以“强赎”的方式终止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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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回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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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售分两个类别:一是有条件回售;二是附件回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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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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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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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售条款是保护可转债持有人的重要条款之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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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 ===== | ===== 发行 ===== |